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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委常委、政府常务副旗长陈玉成在全旗金融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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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日期: 2017-06-22  来源: 镶黄旗政府办公室   作者:  【打印】 【关闭】

今天召开全旗金融工作座谈会,主要是贯彻落实全盟金融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研究当前我旗金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形势任务,部署落实全旗金融工作重点任务。

一、过去一年全旗金融工作取得的成绩

2016年,全旗金融系统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紧紧围绕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切实加大金融支持和服务力度,为全旗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各项存款余额突破17亿元、贷款余额突破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7%8.6%。制定了《镶黄旗推进企业上市工作方案(20162018年)》实现环球石业有限公司和腾悦矿业有限公司在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融资版挂牌。政府投资领域融资成效明显。年内落实国开行2016年棚改项目贷款9100万元,与盟建设银行“银政通”项目贷款2亿元。旗联社及盟金盛担保公司,为我旗广龙农牧业公司和阜亨食品公司两家畜产品加工企业争取流动资金贷款2000万元,确保全旗5万多只牲畜秋季出栏就地加工转化,实现了牧民增收。累计发放金融扶贫贷款41595万元,为我旗贫困牧民脱贫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争取支农再贷款5100万元,为我旗畜牧业生产提供了资金支持。开展了草场承包权抵押贷款全国试点各项前期工作,并在当年顺利启动发放贷款,截止目前已发放草场承包权抵押贷款461万元。

二、当前金融工作存在的问题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客观地审视自身的短板和工作的不足。主要是金融总量仍然偏小、融资渠道单一、企业上市挂牌积极性不高、牧民民间借贷问题突出、无融资性担保机构等问题。

以上问题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金融业层面而言,全旗金融市场主体较少,仅有农行、工行、信用联社和邮储银行4家银行和1家小贷公司。金融供给不足、创新不够,特别是面向牧民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不完善。比如,现在银行发放的牧户贷款期限短,与畜牧业生产周期不相匹配,再就是有的牧民将生产性贷款用于生活性消费,有的甚至靠民间借贷“搭桥”还贷,形成恶性循环。从实体经济层面看,我旗产业单一,二产主要以资源型、能源型产业为主,产业链条短。传统畜牧业发展粗放,仍以数量扩张型为主,畜产品加工企业小二散,精深加工不够,品牌优势得不到发挥,产品优质不优价。所以,经济发展不充分、不活跃,反过来也制约了金融业的健康快速发展。从政府政策层面看,财政资金、扶贫资金、产业扶持资金与金融没有形成有效的合力,金融风险缓释机制、金融风险补偿机制、融资担保机制还不完善,特别是各部门和各级干部学习金融知识、研究金融政策不够,运用金融工具、服务金融发展能力不足。

总之,当前金融领域存在的问题,既有我旗经济欠发达的客观因素,也有金融系统的普遍共性问题,还有我们主观努力不够的原因,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大家共同推动解决。

三、扎实做好2017年金融工作

(一)着力发挥金融助推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作用。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做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机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顶层设计。我旗要按照盟里提出的“减羊增牛”战略,加快发展优质良种肉牛产业,推动我旗畜牧业走规模化、标准化、组织化、集约化、科学化的发展路子,实现草原生态增绿、牧业增效、牧民增收。旗内各金融机构要抓住推进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加大对优质良种肉牛产业从引种、育种、扩繁、育肥到加工、销售全产业链供给侧各环节的支持力度,帮助牧民转变生产经营方式,支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共同推进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转型。

(二)着力加大对牧民的金融支持力度。牧区民间借贷问题特别是高利贷问题,如果得不到有效解决,不仅会影响牧民的正常生产生活,还将会影响牧区的社会稳定。自治区、盟里对农牧民高利贷问题都做出了重要指示,我旗也进行了初步摸底调查。各苏木镇和各金融机构要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盟金融工作座谈会和本次会议精神,全力抓好牧民民间借贷金融风险防控化解工作。一是信用联社和农业银行要创新金融服务,提供与畜牧业生产周期相匹配的金融产品,采取展期、续贷和下浮贷款利率等切实有效措施,帮助牧民缓解还贷压力。二是大力整顿和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积极推进牧区民间借贷“阳光化”。按照《全旗整顿和规范牧区民间借贷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苏木镇、各部门从现在起到7月底,再开展一次排查摸底,要分嘎查建立民间借贷登记台账,依法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积极预防和化解债务纠纷,严厉打击违法借贷、暴力收贷等行为,维护牧民的合法权益。三是旗金融办牵头,尽快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农牧户金融服务防范民间借贷风险的实施意见》,发挥苏木镇司法所的作用,在司法所设立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调解矛盾纠纷,开展借贷登记、鉴证、咨询服务。四是充分发挥嘎查“两委”的积极作用,开展金融、法律知识宣传培训,旗农牧业局经管部门要协助苏木镇、嘎查做好牧民算账养牧、算账理财工作,引导牧民理性投资和消费,提高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大力倡导勤劳致富。五是继续做好“金融扶贫富民工程”。我旗现有国家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55人,旗农行今年要至少完成新增金融扶贫贷款500万元。调整贷款期限,贷款即可一次性授信,三年循环使用,随借随还;也可以将贷款期限延长至35年,分期还款,同时,对牧民贷款执行最低利率,进一步减少牧民融资成本。旗农牧业局、扶贫办积极与旗人保财产保险公司联系协调在我旗试点推开“草原牧区牛羊天气指数保险”,减轻因发生重度雪灾、旱灾时,给牧民造成的损失。探索开展我旗“察哈尔”羊肉目标价格保险,建立羊肉目标价格保险机制,在羊肉市场价格过低时补贴养殖牧户,保障牧户基本收益,促进羊肉价格基本稳定,鼓励牧户饲养“察哈尔”羊,助推我旗“察哈尔”羊产业稳健发展。

(三)着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压力,助推企业发展。去年我旗积极筹集资金拨付300万元助保金贷款风险补偿金,旗经信局要积极与助保贷合作银行的沟通,协调有贷款需求的小微企业积极参与,做好我旗“助保金贷款”工作,缓解我旗小微企业贷款难问题。旗工商银行要充分发挥盟工行成立“信贷业务审查审核中心”,可审批单笔不超过500万元小微企业贷款业务的机会,积极为我旗小微企业争取更多的贷款融资支持。

(四)着力用活金融政策和金融工具。一是各部门要按照全旗推进企业上市工作方案(20162018年),加快推进我旗企业上市和挂牌工作,争取完成1家企业在新三板挂牌、2家企业在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任务。二是积极拓展融资租赁业务。对有收入的领域,采取项目“打包”的方式,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解决环卫设备、医疗器械、文化体育设施等方面的资金需求。三是加快推进PPP融资模式。旗财政局、金融办和住建局等部门要结合我旗实际,争取更多的项目列入自治区PPP项目示范库,吸引有实力的投资机构和社会资本参与我旗公益性项目建设,切实改善提升我旗公共基础设施条件。

(五)着力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一要强化政府诚信和行业信用建设,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形成良好的信用环境。各部门要主动帮助解决金融机构的困难,支持金融机构依法维护金融债权、处置和化解不良贷款。二要进一步完善金融机构体系,在旗财政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尽快成立我旗国有融资性担保机构,争取在2018年底前完成。加快推进旗农村信用联社转制农村商业银行的工作,不断壮大地方金融机构实力,切实提高服务“三牧”、小微企业的能力。三要主动防范金融风险。各金融机构要加强内部风险控制,加快处置不良资产。对风险突出的金融机构,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

同志们,做好新形势下的金融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各部门和各金融机构要强化责任担当、注重工作创新、狠抓任务落实,努力推动全旗金融事业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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